为进一步规范我镇各小学招生行为,切实控制和消除大班额现象,根据县教育局教基〔2025〕100号《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二郎中心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利军
副组长:朱宗友 张振华 陈艳松
成员:中心小学二级机构成员及各村小校长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分级管理,学区为主"的原则。各校招生入学工作在镇教管办的领导下,坚持"分级管理,学区为主,共同协作"的原则,各校要相应成立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服务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
(二)坚持"免试、就近、划片"的原则。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关于"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的规定,按"免试、就近、划片"的原则组织招生入学工作,保障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三)坚持"两个一致"的原则。严格实行义务教育招生"零择校"政策,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件地址一致。符合上述"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到所属片区学校入学。不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按照学位空余情况,遵循"先户口、后房产"的次序解决。

三、招生办法
为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提高招生工作效率,因学生及监护人暑假期间可能外出,根据中心小学行政会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继续利用"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ahrx.ahjygl.gov.cn)"实行"线上报名、线下校验"的老办法。各校要及时通知幼儿园毕业班幼儿家长提前做好报名准备工作。实行线上报名、线下校验。具体操作及要求如下:
(一)工作流程
2025年我镇小学招生时间为 8月1日—8月5日。8月5日前,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上传相关材料到入学登记服务系统。8月6日-8月12日,各校对上传的报名材料进行校验。8月13日—8月16日,各校确定预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结束后,各校及时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20日前,各校填写《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登记表》送交乡镇(街道)教育管理办公室审查签字后报局基教股审核(直属学校由校长审查签字)。
(二)小学招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凡户籍在我镇且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都应接受九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户口簿到招生片区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学校不得接受未到法定年龄的儿童入学,学校若学位有空余,按出生日期排序适当放宽入学年龄,并在校内将此类学生名单公示一周,但不得接收 2019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儿童。各校不得因放宽入学年龄,导致出现大班额现象。因身体健康等原因需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就读学校申请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经批准后可暂缓入学。适龄儿童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三)特殊群体入学
1. 优待对象子女入学。现役军人子女义务教育优待依据《安庆市进一步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试行)》(教体基〔2020〕75 号)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义务教育优待依据《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19〕61 号)执行。公安系统人员子女义务教育优待依据《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公政治〔2018〕347 号)执行。以上优待对象子女入学材料均需经县人武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出具审核材料。我县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义务教育学校,按县政府出台的有关优待办法按政策、依流程执行。
2.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根据安徽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各校要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确保今年秋学期达到义务教育入学年龄的残疾学生都有对应的就读学校。为确保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按政策接受义务教育,各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听力残疾、智力残疾和视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到县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因特殊原因不能随班就读或进入特教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送教上门。
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按照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两为主"政策,落实外省外县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本县务工、经商人员不属于外来务工人员)。凡持有我县居住证人员的适龄子女,可以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居住证、就业证明、申请报告和儿童少年的身份证明材料(户口簿),到各乡镇相应学校办理登记手续。
4.留守儿童和贫困家庭儿童入学。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及贫困家庭儿童,特别是建档立卡的适龄儿童、少年。要实行普查登记制度,把保障留守儿童和贫困家庭儿童按时入学,作为控辍保学工作的重要内容,全面了解学籍变动情况,建立档案,准确掌握信息,实施全程管理。寄宿制学校要优先安排留守儿童住宿,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发现疑似辍学学生要立即入户做好劝返工作,如果学校劝返后仍不愿入学就读的,要及时上报中心小学,中心小学将向村、镇及时反应,确保无学生流失。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实施。各校要安排认真负责任的教师负责预报名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预登记,登记的信息必须完整无误。
(二)做好安全管理。各校在新生监护人来校预报名时一定要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规范学籍管理。各校严格按照服务片区进行招生,严禁未经批准跨服务区域招收学生,严禁各小学违规招收不足龄儿童入学,严禁各校把年满6周岁的学生滞留到幼儿园就读。
(四)加强班额控制。各校要严格实行班额控制,按照《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的规定,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坚决杜绝起始年级出现大班额现象。
(五)实行均衡分班。各校对新生要均衡分班,分班结果一旦确定,及时向全体学生家长公布,不再进行任何调整。各校不得举办或变相举办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实验班和提高班等。
(六)加大招生宣传。各校要将招生入学政策、学区划分、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咨询电话等信息向社会公布,让家长和 社会各界充分了解招生政策,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 作顺利完成。
(七)控辍保学工作。各校要对本片区内适龄儿童进行摸底,与村委会对接,摸清所有适龄儿童入学情况,做好适龄儿童入学台帐。在摸排过程中发现有适龄儿童未入学或有辍学倾向的要及时与家长进行沟通,确保每个适龄儿童按时入学,不得让一个适龄儿童辍学。

五、监护人注意事项
1. 各监护人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根据学校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积极配合学校工作。
2. 带好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户主、父母、孩子共四页)。
3. 天气炎热,注意防暑及往返途中安全。
六、其他事项
1、招生联系人
慈正祥 13625675736
吴霞 15955624817
2、工作时间:2025年8月1日——8月12日
上午8:30——12:00
3、地点:二郎镇中心小学综合楼一楼总务用房。

